山景

  在《国内和国际的法治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宣言》中,会员国指出,“法治与发展密切关联,相辅相成,推进国内和国际的法治,对于实现持续和包容性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与饥饿以及充分实现包括发展权在内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来说,至关重要,而所有这一切又会进一步增强法治。”因此,会员国呼吁在2015 年后国际发展议程中考虑这一相互关系。在国际上,一整套国际文书,包括有关国际贸易和金融、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以及发展权的国际文书,确立了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商定标准。

 

  在国家一级,若要营造提供可持续生计和消除贫穷的环境,就必须实施法治。贫困往往源于丧失权能、排斥和歧视。通过加强个人和社群的发言权,提供司法救助的途径,确保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提供正当程序和规定补救办法,法治可以促进发展。生计、住房、土地保有权和合同方面的保障可以使穷人能够而且有权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法律权益优于提供法律补救措施,并有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机会。

 

  

  法治若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成果,就必须确保保护各种人权,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尽管“依法而治”可以提供有助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法律框架、契约确定性和解决争端机制,然而,唯有符合国际人权的法治才能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就像寻求真相、司法、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特别报告员所强调的那样,最近的经验表明,排除了司法和权利考虑因素的狭隘发展努力无法实现可持续人类发展(A/68/345,第64段)。

 

  

  大会特别强调人人获得司法救助的重要性,为此鼓励加强和改善司法。大会还强调,尊重法治和财产权以及推行适当的政策和 监管框架,能鼓励创办企业,包括创业精神,而且有利于消除贫穷。

 

  

  更好地保障土地和财产保有权,可以为确保城乡社会经济进步、支持减少贫困、促进性别平等、以及和平与安全作出重大贡献。土地保有权,包括符合地方条件和需要的各类保有权,例如共有财产权利和公共资源保护,可为如何处理土地或财产及其用途带来确定性,并且能够通过投资以及增进健康、提高金融稳定性和人身安全来增加经济机遇和效益。

 

  

  更广泛地说,确保在开采自然资源过程中实行法治是保证包容性和可持续经济增长与发展,以及尊重、保护和实现个人人权的关键。用可持续和透明的方式管理自然资源可以推动经济福祉,并为实现社会稳定与和平奠定基础。跨界水资源等资源需要共享国家之间开展高度合作,还需要制定适当的法律框架来支持可持续管理。依照法治妥善管理自然资源,也是实现和平与安全的关键因素,突出显示了联合国系统三大支柱的相互联系。如果开采自然资源引起环境损害和丧失生计、或利益分配不均,暴力冲突的风险就会加大。为此,确保私营部门为其行为负责和确保私营部门拥护加强法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