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5. 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

大会,

回顾其1991年12月17日第46/139号、1992年12月16日第47/92号、1993年12月20日第48/100号、1995年12月22日第50/161号、1996年5月24日第50/227号和1996年12月17日第51/202号决议,

又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1年5月30日第1991/230号决定、1992年7月30日第1992/27号、1995年7月28日第1995/60号、1996年7月22日第1996/7号、1996年7月26日第1996/36号和1997年7月23日第1997/56号决议,以及1995年7月28日第1995/1号、1996年7月26日第1996/1号和1997年7月25日第1997/1号商定结论,

1. 重申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载于《社会发展问题哥本哈根宣言》1/和《行动纲领》2/的各项承诺,以及他们保证最高度优先地采取国家、区域和国际政策和行动,在人人充分参与的基础上促进社会进步、社会正义、人类境况的改善和社会融合;

2. 确认有必要创造一个行动框架,将人民摆在发展的中心位置,使经济更有效地满足人的需要;

3. 强调必须在国内、区域和国际各级重新痛下政治决心,投资于人民及其福祉,从而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4. 强调民主、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利)、在社会所有部门实行透明和负责任的治理和行政管理以及民间社会的有效参与,是实现以社会和人民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

5. 又强调基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行动纲领》第一章的公平而有利的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对于实现以社会和人民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6. 强调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社会发展都与发展和平、自由、稳定和安全明显相关联;

7.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报告3/和关于消灭贫穷国际年(1996)的举办及对联合国第一个消灭贫穷十年其余期间的建议的报告;4/

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对促进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8. 强调社会发展和执行首脑会议的《行动纲领》主要是各国政府的责任,国际合作和援助对于其全面执行是必不可少的;

9. 满意地注意到各国政府为执行首脑会议的承诺所采取的主动行动和措施;

10. 重新呼吁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确定和实现有时间限制的目标和指标,以全面减少贫穷和消除赤贫,扩大就业和减少失业,促进社会融合;

11. 敦促各国政府制订或加强跨部门综合战略,执行首脑会议的成果和国家社会发展战略;

12. 确认发展中国家的行动者和机构在建立和执行有效方案以尽量扩大在社会发展领域投资的积极效果方面可发挥关键作用;

13. 强调重要的是结合其他目标把充分就业作为决策中心,同时强调必须增进妇女和有特殊需要群体的就业机会;

14. 重申首脑会议呼吁各国政府定期评价本国执行首脑会议成果的进展,并鼓励各国政府自愿向社会发展委员会提出这种资料,除其他外作为交流各国经验的讲坛;

15. 强调声援各国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并重申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是消灭贫穷的一项基本要素,这些需求彼此密切相关,包括营养、保健、水和环境卫生、教育、就业、住房和有平等机会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16. 重申有必要本着伙伴精神加强国际、区域和分区域的合作,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执行首脑会议的成果;

17. 吁请所有国家政府和联合国系统,特别是有关的基金、计划署和机构,推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积极显著政策,利用性别分析为工具,把性别层面纳入关于社会发展的政策、战略和方案的规划和执行;
 


调动财政资源

 

18. 认识到正如《宣言》承诺8和9以及《行动纲领》第87至93段所述,执行《宣言和行动纲领》需要在国家和国际两级调动财政资源;

19. 又认识到《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实施需要更多的各种来源的财政资源以及更有效的发展合作和援助;

20. 呼吁所有国家拟订经济政策来提倡和调动国内储蓄,吸引外来资源用于生产性投资,寻求创新的公共和私人资金来源以用于社会方案并确保其有效利用,在预算过程中确保公共资源利用的透明度和责任制,并且优先提供和改善基本社会服务;

21.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为全球商定的承诺和优先项目筹集资金的新主意和具有创意的想法的报告;5/

22. 欢迎1997年2月2日至4日在华盛顿举行的微额信贷高层会议和通过的《微额信贷宣言和行动纲领》,并鼓励有关各方酌情充分执行;

23. 呼吁国际社会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充分和有效地实施一切有助于持久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债务问题的倡议,从而支助这些国家实现社会发展,在这方面,重申有必要在布雷顿森林机构执行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建议、包括重债穷国债务倡议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

24. 重申有必要特别通过综合所涉社会问题,继续评价结构调整方案的影响,在这方面,欢迎世界银行最近的各项倡议,包括结构调整参与性审查倡议,该倡议在若干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汇集了一支三方小组,审查国家一级结构调整的经验并找出问题;

25. 又重申国际社会必须作出坚定的政治承诺,以便为发展包括社会发展加强国际合作,重申从各个来源筹集发展所需的国内和国际资源是全面有效地进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应该加强努力,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筹集和提供新的额外财政资源,尽管私人资本流动已有增加,官方发展援助仍是外部筹资的重要来源,注意到发达国家重申承诺,尽快实现使整个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生产总值0.7%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生产总值0.15%的联合国议定目标,已经实现0.15%目标的捐助国将设法达到0.20%,并必须进一步努力提高官方发展援助的功效,把这种援助的重点放在最贫穷的国家;

26. 还重申关心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伙伴必须达成相互承诺,各自平均把20%的官方发展援助和20%的国家预算用于基本的社会方案,并回顾1996年4月23日至25日奥斯陆会议的结果,6/其中重申促进人人得享基本社会服务乃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应是任何克服贫穷战略的组成部分;

27. 认识到《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有关规定,有必要向转型经济国家提供适当的技术合作和其他形式的援助;
 


民间社会和其他行动者的参与

 

28. 重申在执行《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其后续行动中,各国政府必须同民间社会有关行动者、社会合伙人、《21世纪议程》7/中确定的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主要群组和私营部门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和进行有效的合作,同时确保它们在国家一级参与社会政策的规划、拟订、实施和评价工作;

29. 鼓励各非政府组织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25日第1996/31号决议、1996年11月14日第1996/315号决定和1997年7月23日第1997/298号决定,参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和尽最大可能参加与首脑会议有关的实施过程;

 

联合国系统的作用

 

30. 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1996/7号决议,其中理事会决定社会发展委员会作为理事会一个职司委员会应承担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和审查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的主要责任;

31. 请各国政府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派社会发展问题和政策的高级别代表参与工作;

32. 注意到委员会请秘书长在联合国全系统协调的范围内帮助委员会和理事会扩大和深化关于就业问题的政策性辩论;

33. 在这方面欢迎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优先主题“生产性就业和可持续生计”的第35/2号决议和其中的商定结论,8/委员会在商定结论中除其他外认识到实现充分、生产性、给予适当和充足报酬的、自由选择的就业是各项经济及社会政策的核心目标的重要意义,确定扩大就业和减少失业的限期实现的目标和指标,并制定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政策;

34. 又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高级别部分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资金流动(包括资本流动)、投资和贸易”的第1997/1号商定结论并呼吁实施这些结论;

35. 还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1997年7月25日通过的题为“消除贫穷”的第1997/60号决议和关于1999年全面审查消除贫穷这项主题的决定,以便对2000年全面审查首脑会议的大会特别会议和《北京行动纲要》9/的五年期审查作出贡献;

36. 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7年7月25日关于联合国各次重大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综合协调执行和后续行动的第1997/61号决议,其中理事会重申,必须通过促进各职司委员会间更明确的分工和给予它们明确的政策指导,继续确保各职司委员会议程和工作方案的协调一致;

37. 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7年7月25日第1997/302号决定,其中提到在1998年召开理事会会议,进一步审议联合国各次重大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综合协调执行和后续行动的问题;

38. 再度吁请联合国系统各有关机关、组织和机构参与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并邀请联合国系统各基金、计划署、专门机构和有关组织考虑到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斟酌情况加强和调整它们的活动、方案和中期战略;

39.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各次重大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综合协调执行和后续行动的报告中所述的行政协调委员会设立的机构间工作队的工作;10/

40. 注意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1997/61号决议强调,行政协调委员会必须确保包括理事会及其职司委员会在内的采取会议后续行动的政府间机构在工作上得到有效的机构间支持,确保国家一级工作队工作的合并得到定期更新和反馈以及把该委员会关于联合国各次重大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综合协调执行和后续行动的工作和决定全面通知理事会;

41. 敦促各区域委员会在区域和分区域两级继续参加和支持执行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目标的促进工作,并再次邀请各区域委员会按照其任务范围同区域政府间组织和银行合作,每两年召开一次高政治级别的会议,审查首脑会议成果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换对各自经验的意见,并采取适当措施;

42. 在这方面欢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1997年4月6日至9日在圣保罗举行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的高级别代表参加的评价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第一次区域会议,并赞赏地注意到该会议通过的称为“圣保罗共识”的最后文件;

43. 又欢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1997年11月5日至11日在马尼拉召开第五届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发展部长级会议,审查执行首脑会议成果工作的国家进展情况和采取的区域行动;

44. 还欢迎欧洲区域作为一项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于1998年2月2日至6日在维也纳召开就业问题专家小组会议;

45. 敦促非洲经济委员会明年召开一次区域会议,评价非洲区域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

46. 欢迎各基金和计划署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三级努力协助各国执行首脑会议的各项承诺;

47. 又欢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在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努力履行旨在消除贫穷的首脑会议承诺;

48. 赞赏地注意到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三十五届会议关于“生产性就业和可持续生计”的主题作出贡献,并且再次邀请国际劳工组织继续对《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执行以及对社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贡献;

 

2000年举行大会特别会议全面审查和
评价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

 

49. 回顾其第50/161号决议,其中决定于2000年举行大会特别会议,全面审查和评价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并审议进一步的行动和倡议;

50. 又回顾大会第51/202号决议,其中决定了特别会议的筹备进程;

51. 决定设立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和专门机构成员国均可参加并根据大会惯例也让观察员参加的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将于1998年5月19日至22日召开为期4天的组织会议;

52. 又决定筹备委员会在组织会议上将审议和决定为实现特别会议关于全面审查和评价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和审议进一步的行动和倡议的目标所要遵循的程序,在这方面,筹备委员会除其他外将决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包括文件、国家捐款和联合国系统的投入、主席团选举、非政府组织参加会议、特别会议日期和其他组织问题;

53. 重申筹备委员会将根据社会发展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投入,在1999年开始实务活动,还将考虑到联合国系统其他有关机关和专门机构的投入;

54. 请秘书长为筹备委员会组织会议编写必要的文件,尤其是向组织会议提出关于筹备委员会工作安排的建议和提议的报告;

55. 重申将根据社会发展的综合办法,并在经济、社会和有关领域的主要国际会议成果的实施和协调一致的后续行动范围内,进行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

56. 请各国政府支持包括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工作在内的《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执行工作,向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后续行动信托基金捐款;

57. 请秘书长确保特别会议的筹备进程得到有关各方的积极参与,使秘书处的工作得到充分支持;

58. 又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关于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59.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临时议程中列入题为“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项目。

 

1997年11月26日
第56次全体会议
 

 

1/ 《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1995年3月6日至12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8),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

2/ 同上,附件二。

3/ A/52/305。

4/ A/52/573。

5/ A/52/203-E/1997/85。

6/ 见A/51/140,附件。

7/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3.I.8和更正),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决议1,附件二。

8/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7年,补编第6号》,第一章,D节(E/1997/26-E/CN.5/1997/11)。

9/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10/ E/19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