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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第68届会议高级别会议

2013年10月3至4日:国际移徙与发展问题高级别对话:“促进移徙”

发挥移徙的作用:八点行动议程

1. 保护所有移徙者的人权

  应鼓励会员国批准和执行与国际移徙有关的所有相关国际文书,包括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劳工组织相关公约、打击贩运人口和偷运移徙者行为的议定书和与难民地位有关的公约。应探讨行政拘留移徙者的替代办法,同时应避免拘留移徙者子女。各国应在工作条件和工资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基本权利方面消除对移徙者的一切歧视。移徙者子女应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所有移徙者都应有机会获得基本的保健服务。

  会员国应致力于在移徙进程的所有阶段保护和促进移徙者的人权,包括没有正规法律地位的移徙者。应加强使用合法移徙途径的机会,反映出劳动力市场的实际和预计需要,同时考虑到原籍国的人力资本需求并促进家庭团聚。

2. 减少劳工移徙费用

  通过降低汇款转账成本和招聘费用等与移徙有关的费用,尤其是低技能移徙工人支付的费用,可以获得巨大利益。此外,各国还可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和其他既得权利的可携性和通过推动相互承认文凭、资历和技能的办法增强移徙的利益。

3. 消除包括人口贩运在内对移徙者的剥削

  会员国应致力于消除影响移徙者的一切形式剥削,尤其是人口贩运和其他形式的现代奴役。行动领域包括抑制助长人口贩运的需求,切实保护受害者,起诉罪犯分子并确保公司从其全球供应链中消除强迫劳动。

4. 解决受困移徙者的困境

  因目的地国或过境国人道主义危机而无法返回原籍国的移徙者所处困境常常被忽视。会员国应加强能力,通过改善准备工作、扩大领事协助和帮助自愿撤离、返回及重新融入的办法,援助处于危机局势中的移徙者及其家属。应支持采取举措创设一个行动框架,集中会员国、国际组织、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的力量对受困移徙者予以援助。

5. 改善公众对移徙者的观念

  必须通过提高公众对移徙者所经历处境和他们对原籍国及目的地国所作贡献的认识,消除对移徙者及其家属的歧视、仇视和不容忍行为。促进这一努力的方式包括与私营部门、工会、媒体、教育机构和移徙者发展伙伴关系,运用最新的可用证据,以及强调移徙者及非移徙者的权利和责任。

6. 将移徙问题纳入发展议程

  移徙问题是对发展辩论的关联性以及公平和有效治理的一个考验,不但需要国与国之间、而且需要各级政府的协调一致行动。会员国应将移徙问题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减贫战略以及相关部门政策和方案的主流。国际社会应界定一套共同目标和指标,用于监测旨在增强国际移徙利益和应对其挑战的措施的执行情况,供在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框架中审议。

  只有通过加强证据基础、建设国家能力并加强合作及伙伴关系,前述六点行动才能实现。

7. 加强移徙证据基础

  在移徙问题及其对个人、社区和社会的影响方面,会员国应推动循证决策并投资于数据收集、研究和能力发展。国际社会应拟订一个专门的能力建设举措,以协助各国改进移徙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这一努力应包括人口普查和行政数据来源以及为评估移徙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而专门进行的调查。应提倡使用可衡量的目标和指标监测对移徙者的保护和侵犯其权利的行为。

8. 加强移徙伙伴关系及合作

  任何国家都不能单独管理国际移徙。各利益攸关方已就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如何能够建立与流动政策有关的伙伴关系提出了许多想法,以期减少对移徙者的歧视并保护他们的权利;降低移徙的人力、社会和经济成本;扩大机会让移徙者用其收入进行更具建设性的投资并分享他们的知识;争取移徙者和侨民组织参与其原籍社区和目的地社区的发展。

  应加强联合国、国际移徙组织和区域经济共同体参与的关于移徙问题的合作与对话。全球移徙与发展论坛和区域协商进程可成为对这些正式政府间机制的有益补充。

摘自大会文件[A/6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