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对全球和平、安全与繁荣的投资。在世界各地,蓝盔部队具体表明了《联合国宪章》中“欲免后世再遭战祸”的决心。和平行动的成就是我们大家自豪的源泉。当维和行动失败时,我们会感到痛苦,促使我们寻求改进。从萨尔瓦多到纳米比亚,从东帝汶到科特迪瓦,以及从莫桑比克到柬埔寨,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为留下稳定遗产作出了贡献。54个特派团已完成任务和结束工作;在今后几个月中还会有两个。我们每个维和团的目标是:做受托的工作,拯救生命,防止大规模暴行,为稳定和可持续和平奠定基础,然后结束工作。而且从头到尾都要讲求成本效益。今天的维和预算不到全球军费开支的1%的一半。
在我开始第一天的工作时,我献上一个花环,以纪念为《联合国宪章》理想献出生命的3 500多名维和烈士。我们非常感激他们的奉献和勇气。维和人员的安全将仍然是我们的优先事项。
联合国维和行动非常多样化,并且是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中进行的。我们的共同责任是让它们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正如联合国和平行动高级别独立小组所明确指出的那样,我们的雄心与我们的能力不符,我们的目标与可用资源不相称。这就是为什么维和行动常常似乎处于停滞状态,无法匹配其任务的巨大规模。在许多情况下,蓝盔士兵被部署在和平本身受到威胁的地方。有时他们不得不面对敌意,缺乏东道国政府的合作。有时他们的安全受到恐怖主义、不断扩散的武器和跨国犯罪增长的严重威胁。我们也看到了政治进程与我们的一些主要行动之间的脱节,这些进程似乎陷于僵局,没有取得进展的真正前景。
这些是我们必须共同面对的挑战。在秘书处,我们必须做到更加有效,更有效率,并对我们的行动更加负责。
我们指望着大会给予我们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并放宽规则和规章,以促进我们的工作。我们依靠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部署尽忠职守和训练有素的人员。我们依靠临近冲突区的各国以及各区域组织遵守它们和平行动方面的义务。我们依靠东道国的全力支持。最重要的是,我们依靠安理会显示团结,并通过明确和可实现的任务授权。
联合国的合法性源自世界各国人民寄予它的信任。然而,令人震惊的性剥削和性虐待案件使这一信任发生了动摇,这些案件玷污了整个联合国的形象以及我们的一些维和特派团的形象。我提出了我打击这一祸患的计划,而且我决心在各位成员支持下执行这一计划。
我们需要一项支持我们各种各样的特派团并考虑到从预防冲突、解决冲突和维持和平到建设和平与长期发展的整个和平行动过程的全面战略。这项战略必须基于两大原则。
第一,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和平行动。一些特派团拥有直截了当的任务授权,注重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隔离交战各方或监督停火,而另一些特派团则拥有更强有力的任务授权,例如保护平民和对付多种武装团体。保护平民将仍然是维和行动一个至关重要的优先事项。我们正在支持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该特派团有安全理事会的任务授权作为后盾。在马里,联合国维和人员虽然没有而且也不应当直接参与打击恐怖主义,但他们同反恐部队保持协调。安理会最近表示,它支持乍得湖流域的会员国采取区域举措,建立一支多国联合特遣部队来打击“博科圣地”组织。
最后,我们的政治特派团正在同发展机构和其他行为体一道支持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实现和平与和解。所有这些行动在建设和保持和平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的政治战略、管理系统和行政机构并不是为切实支持这些行动而建立的。我们必须为跨越时间和地域的多样性作出规划,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创造灵活性。
第二,每个特派团的成功都取决于一个积极的政治进程,有所有利益攸关方特别是政府的承诺。安理会在确保这一承诺和合作方面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本人会以任何可能的方式支持这一目标。我以前曾向安理会讲过,大量增加谋求和平的外交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我们最近已对维和行动进行了重要改革。我感谢苏和先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指望让-皮埃尔·拉克鲁瓦副秘书长继续发挥领导作用。我们增加了部队和警察派遣国的数量,并改进了部队组建工作,以使部队能够更迅速地部署。现代技术正在改进对局势的认识和分析。我们下放了一些至关重要的职能。我们正在加强业绩管理和问责制。2008年以来,这些改革已将军警维和人员的人均费用减少了18%,并大幅减少了文职人员数量。但是,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短期内,我们必须结束那些已经实现目标的行动,并改革那些不再满足实地需求的行动。我们在科特迪和利比里亚的特派团不久将结束。我们必须考虑其他长期特派团的改革和撤离战略。在海地,我们随时准备实施我们特派团的转型工作,使之注重政治支持、机构建设和发展。在达尔富尔,实地不断变化的局势可能要求大幅减小部队规模。必须将各特派团放在其独特的政治背景下加以考量。本着这一精神,我赞扬安理会上周一致决定延长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
从更长远看,我认为有九个方面需要改革。
第一,我设立了一个小组来研究如何改进我们的和平与安全架构。该小组至迟将于6月份向我报告情况。
第二,我们需要更高的效率和更强的问责制。秘书处有太多的规则和规章似乎意在阻止而不是促进我们的工作。我致力于改变这一状况。我希望会员国将支持我,包括在大会第五委员会。
第三,维和行动需要安理会给予明确、现实和与时俱进的任务规定,任务规定要有妥善确定的优先事项、适当的先后次序和随时变化的灵活性。
第四,妇女作为军人、警察和文职人员在和平行动中必须发挥远更积极的作用。这不仅因为性别均衡本身就不可或缺,而且因为事实证明妇女的参与会增加和平得到保持的机率,并减少性虐待和性剥削案发率。
第五,我们的行动和战略需要更好和更协调的规划、控制和领导。建立一个执行委员会并使政治事务部与维持和平行动部进行更密切的合作,就是为处理这一问题。我还计划进一步下放权力,以增强我的各位特别代表的权能。
第六,我们必须多利用现代技术。这将有助于我们变得更灵活和更机动。我鼓励作出三边安排,通过这种安排,有能力做到的国家向和平行动提供训练和装备。但是,在作出这些安排的同时,我指望这些国家派遣更多部队。
第七,我们需要进行沟通,使各方更加认识到,联合国维和行动对于全球和平、安全与繁荣是必要的,而且它们正在取得成果。
第八,我们需要深化与我们的区域和次区域伙伴的联系。在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非洲联盟峰会上,我曾承诺加强我们在政治问题及和平行动方面的伙伴关系,更强有力地相互支持和继续进行能力建设。联合国和平行动将继续需要欧洲联盟至关重要的伙伴合作。在欧洲安全受到部署维和特派团的局势直接影响时,可能会有进一步的合作机会。发展我们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政府间发展管理局等次区域组织的关系同样重要。我呼吁安理会考虑支持萨赫勒五国集团提出的倡议。
第九也即最后,这些伙伴关系必须建立在坚实、可预测的资助基础上。我希望,安理会将考虑要么利用摊款,要么通过促进其它可预测的筹资机制,支持有安理会决议作为后盾的特派团。
和平行动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我们的任务是以明确和可实现的任务授权以及正确的战略和支持来维持它们的相关性。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集体努力。安理会可以倚重我的充分承诺,而我也倚重安理会的团结和支持。我倚重安理会履行其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