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程序

一、相关安全理事会决议/委员会工作准则

二、哪些人有权提交除名请求?

  会员国

  会员国可随时向委员会提交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所列个人和实体的除名请求。

  名单所列个人和实体

  想提交除名请求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请求,或通过一名代表与监察员办公室联系。监察员办公室网站已列出了提交此类请求的程序和要求。

三、会员国向委员会提交的除名请求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除名请求应包括以下信息:

  1. 说明为何相关指认不符合或不再符合列名标准(通过反驳该个人或实体的名单条目所载列名理由);
  2. 被指认者目前的职业和(或)活动及任何其他相关资料,例如资产信息;
  3. 可酌情提及和/或附上任何支持除名请求的文件,并说明文件的相关意义。

  已死亡个人的除名请求还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1. 在可能的情况下,附上死亡证明或证明死亡的类似官方文件;
  2. 说明制裁名单上是否列有死者遗产的任何法定受益人或死者财产的任何共同所有人。

四、委员会作出决定

  如果委员会核准除名请求,秘书处应通知该个人或实体据信所在国家的常驻代表团, 如为个人,则通知此人的国籍国或居住国(如已掌握此信息)。

  会员国的除名请求

  根据委员会工作准则PDF文件第7节,委员会将审议所有完整的除名请求。如果除名请求的提出国并非提议将该名字列入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的国家,则适用委员会的正常决策程序,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决定。

  希望提出除名请求的会员国应使用随附的表格,该表格已翻译成所有正式语文。

  如果除名请求由提议将该名字列入名单的国家(或在有多个指认国的情况下,由所有相关国家共同提出),则将在一段固定时间后,把该名字从名单上删除,除非:(a)委员会全部十五名成员均认为赞成保留列名;或(b)该事项被提交至安全理事会决定。第2610(2021)号PDF文件决议第72-74段对这些程序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请把除名请求发送至:

  • 通过挪威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发送给委员会主席特里内·黑梅尔巴克女士阁下

抄送:

  通过监察员办公室提出的除名请求

  如果监察员建议将某个名字保留在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上,则各项措施将保持不变。如果监察员建议除名,则将在一段固定时间后,把该名字从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上删除,除非:(a) 委员会全部十五名成员均赞成保留列名;或(b) 该事项被提交至安全理事会决定。第2610(2021)号PDF文件决议对这些程序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