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暂行议事规则

  《宪章》第三十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自行制定其议事规则。1946年,安理会通过了其《暂行议事规则》(S/96)。后来,《暂行议事规则》几经修改,最后一次修订是在1982年(S/96/Rev.7),以便根据大会1980年12月17日第35/219号决议,将阿拉伯语增列为第六个正式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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