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名单资料

1718 制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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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固定编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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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第1874(2009)PDF文件号决议第24段,委员会在2012年共指认了5名个人和11个实体(S/2009/222PDF文件S/2009/364PDF文件S/2012/287PDF文件)。在第2087(2013)PDF文件2094(2013)PDF文件号决议中,安全理事会共指认了7名个人和8个实体。2014年7月28日,委员会又指认了1个实体。在第2270(2016)PDF文件号和第2321(2016)PDF文件号决议中,安全理事会指认了总共27名个人和22个实体。安全理事会在第2356(2017)PDF文件号和第2371(2017)PDF文件号决议中共指认了23名个人和8个实体。安全理事会在第2375(2017)PDF文件号决议中进一步指认了1名个人和3个实体。

  1718制裁名单目前包含80名个人75个实体的名字。1718制裁名单的最近更新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列名程序

一、相关安全理事会决议/委员会工作准则

  • 安全理事会第1718(2006)号决议:第8(d)和(e)段
  • 委员会工作准则:第6节

二、哪些人有权提交列名请求?

  会员国可向委员会提交列名请求以将个人和实体列入1718制裁名单。

三、列名请求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建议各国在提交个人和/或实体的名字时,提供一份叙述性情况说明,尽最大可能清楚说明(第1718(2006)号PDF文件决议第8(d)段和/或第8(e)段中的)标准如何适用于被提名的个人和/或实体。各国还可指出所提交信息的哪些方面可由委员会在接获请求时向其他国家公开披露。

  列名请求必须载有支持所提议列名的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提议指认个人和/或实体的名字的具体标准,其中包括:

  1. 表明有关个人/实体符合标准的具体调查结果和理由;
  2. 辅助证据的性质;
  3. 辅助证据或文件;
  4. 与目前已列入名单的个人或实体有关联的详情。

  应尽可能提供以下具体信息,以便主管当局能确切识别有关个人或实体:

  个人:姓名(原文和拉丁文字)、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国籍、别名、住所、目前和以往的地址、当前位置、护照或旅行证件号码、职业或职务名称以及银行账号;

  实体:名称(原文和拉丁文字)、简称、地址、总部、附属机构、联营机构、领域、业务或活动性质、领导人、现有或曾经有过的税收或其他识别号码及其他名称、银行账号,以及网址。

四、如何提出列名请求?

  请把列名请求寄送至:

  • 通过德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提交至委员会主席克里斯托夫·霍伊斯根先生阁下(德国)。

  抄送至:

五、委员会的决策

  委员会将审议所有完整的列名请求,并且根据委员会工作准则第5节,委员会成员将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决定。如未在决策期限(五个工作日,或在紧急情况下,在时间更短、但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期限)内批准列名提议,委员会将向提交国反馈列名请求的情况。如果委员会批准了列名请求,秘书处将更新实体和个人的综合名单。

除名程序

一、相关安全理事会决议/委员会工作准则

  • 安全理事会第1730(2006)号决议
  • 委员会工作准则:第8节

二、哪些人有权提交除名请求?

会员国

  会员国可随时向委员会提交1718制裁名单所列个人和实体的除名请求。

名单所列个人和实体

  想提交除名请求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除名协调人提交请求,或通过其居住国或国籍国提交请求。

三、向委员会提交的除名请求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除名请求应包括以下信息:

  1. 说明为何相关指认不符合或不再符合列名(第1718(2006)号决议第8(d)段和/或第8(e)段中的)标准(通过反驳该个人或实体的列名条目所载列名理由);
  2. 被指认人目前的职业和/或活动及任何其他相关资料;
  3. 可酌情提及和/或附上任何支持除名请求的文件,并说明文件的相关意义。

  已死亡个人的除名请求应由国家直接提交委员会,或由其法定受益人通过除名协调人提交,并附上证明死亡状况的正式文件。支持除名请求的情况说明应包括以下信息:

  1. 在可能的情况下,附上死亡证书或证明死亡的类似官方文件;
  2. 说明制裁名单上是否也列有死者遗产的任何法定受益人或死者财产的任何共同拥有人。

四、如何提出除名申请?

  除名请求可提交给委员会,或通过除名协调人提交。

  选择向除名协调人提交除名请求的申请人可以在此查阅相关程序。

  如果申请人向其居住国或国籍国提交请求,则须遵循以下程序:

  1. 接受请求的国家(受请国)应该审查所有相关信息,然后与指认国进行双边接触,以索取更多信息,并就除名请求进行磋商;
  2. 指认国也可要求申请人的国籍国或居住国提供更多信息。受请国和指认国可以在任何此类双边磋商期间,酌情征求主席的意见;
  3. 在审查完所有补充信息后,受请国如果希望继续除名请求,则应设法说服指认国联名或单独向委员会提交一份除名请求。受请国可以在指认国没有同时提交请求的情况下,向委员会提交除名请求。

五、委员会的决策

  根据委员会工作准则第5节,委员会将审议所有完整的除名请求。

  如果委员会批准了除名请求,秘书处应对1718制裁名单作出相应的更新。